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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天官冢宰·宰夫

  宰夫之职,掌治朝之法,以正王及三公、六卿、大夫、群吏之位,掌其禁令。
  宰夫的职责,掌管有关治朝的法令,以规正王及三公、六卿、大夫和群吏的朝位,监察他们是否违反禁令。

  叙群吏之治,以待宾客之令,诸臣之复,万民之逆〕。
  依尊卑安排群吏的职事,以待治理来朝宾客的小事,受理诸臣的奏事,以及民众的上书。

  掌百官府之征令,辨其八职。一曰正,掌官法以治要。二曰师,掌官成以治凡。三曰司,掌官法以治目。四曰旅,掌官常以治数。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。六曰史,掌官书以赞治。七曰胥,掌官叙以治叙。八曰徒,掌官令以征令。
  掌管[王对于]官府的征召和命令,分辨官府的八类职责[以备征令的下达]。一是正一级的职责,掌管官府的法规制度而审核一年的会计总账。二是师一级的职责,掌管官府的成事品式而审核一月的会计总账。三是司一级的职责,掌管官府的法规制度而审核每天的会计账目。四是旅一级的职责,掌管按照官吏的常职而[对官吏]的工作进度进行考核。五是府的职责,掌管书契而负责[文书、器物等的]收藏。六是史的职责,掌管官府文书[的起草]而协助治理。七是胥的职责,掌管依照官事的轻重缓急而指派徒属。八是徒的职责,负责根据官府的命令而供召呼役使。

 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、群都、县、鄙之治,乘其财用之出入。凡失财用物、辟名者,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。其足用、长财、善物者,赏之。
  掌管治法用以考核各官府、各采邑以及县、鄙的政绩,计算他们钱粮财物的收支情况,凡钱粮财物使用失当,以及造假账的,就要根据官刑报告冢宰加以惩罚。那些用度充足、能够增殖财物、能使物产精良的,就奖赏。

 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,与其荐羞,从大宰而视涤濯。
  依照祭祀礼法负责祭祀时告诫有关官吏供给祭祀牲物,以及祭祀用的脯醢和各种食物,跟从大宰视察祭器是否洗涤干净。

  凡礼事,赞小宰比官府之具。
  凡举行礼仪的事,协助小宰检查校核各官府所准备的器物[是否符合要求]。

  凡朝觐、会同、宾客,以牢礼之法,掌其牢礼、委积、膳献、饮食、宾赐之飱牵,与其陈数。
  凡是朝觐、会同或有宾客到来,依照牢礼之法,负责供应牲肉和活牲、供应路途所需粮草和牲、供应宾客留居期间所需牲肉和禽鸟、供应燕礼和飨礼所需酒食、供应宾客初到时所赐便宴的用牲,以及[各种食品和器物]陈列的数量。

  凡邦之吊事,掌其戒令,与其币、器、财用,凡所共者。
  凡王国有吊唁[诸侯或大臣]的事,掌管[对前往吊唁的官吏]进行告诫和命令,负责供给所当用的币帛、明器、财物,以及凡所当供给的器物。

  大丧、小丧,掌小官之戒令,帅执事而治之。三公、六卿之丧,与职丧帅官有司而治之。凡诸大夫之丧,使其旅帅有司而治之。
  有大丧或小丧,负责对小官进行告诫和命令,率领有关官吏办理丧事。三公、六卿的丧事,与职丧一起率领有关官吏办理。凡是大夫的丧事,就使众下士率领有关官吏办理。

  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,月终则令正月要,旬终则令正日成,而以考其治。治不以时举者,以告而诛之。
  [夏历]年终就命令官吏们总结确定一年的会计文书,月终就命令总结确定当月的会计文书,旬终就命令总结确定本旬的会计文书,而用以考核官吏们的政绩。政令不按时施行的,就报告[冢宰]加以责罚。

  正岁,则以法警戒群吏,令修宫中之职事。书其能者与其良者,而以告于上。
  [夏历]正月,就用法警戒官吏们,让他们做好王宫中的各项工作。记载他们当中的贤能者和优秀者,而用以报告上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