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>谷梁传 > 正文 >>

庄公·十九年

  一、十有九年,春,王正月。

  二、夏,四月。

  三、秋,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,遂及齐侯、宋公盟。

  媵,浅事也,不志。此其志何也?辟要盟也。何以见其辟要盟也?媵,礼之轻者也。盟,国之重也,以轻事遂乎国重无说。其曰陈人之妇,略之也。其不日,数渝,恶之也。

  四、夫人姜氏如莒。

  妇人既嫁,不踰竟,踰竟非正也。

  五、冬,齐人、宋人、陈人伐我西鄙。

  其曰鄙,远之也。其远之何也?不以难迩我国也。